
5月22日下午,闵行区浦锦街道锦中网格,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浦锦街道社区巡回审判点正式揭牌,随后开展首场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转化为沉浸式法治教育课堂,把司法服务端口前移到群众家门口,打通司法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
“以往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咨询法律问题总觉得有距离,如今法庭搬进网格、法官就在身边,法治课堂开到居民家门口。”浦锦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社区巡回审判点正式设立后,将常态化、制度化把法庭搬进社区、搬进网格、搬进群众身边,选取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物业矛盾、家事纠纷等基层高发多发简易民事案件,开展就地开庭或调解,以沉浸式、零距离审判模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隅”的社会、法治双重效果。
揭牌仪式后,浦锦街道社区巡回审判点举行了首次巡回审判,闵行区人民法院浦江人民法庭张启骏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原系夫妻,婚前原告张先生发现被告李女士存在金额较大的信用卡欠款,故于婚前向被告陆续提供借款十余万元,后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借款金额及期限。后因被告多次推诿还款,原告故涉诉……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有条不紊地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依法厘清案件事实、明确法律责任,全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受邀居民代表、基层调解干部、居村工作人员现场旁听观摩,直观感受庭审全过程,近距离了解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流程、法律依据及裁判标准。

巡回审判结束后,浦江人民法庭副庭长沈海星法官依托本次民间借贷案件,开启浦法驿站“浦法小课堂”首场普法宣讲活动,为现场参会群众送上一堂接地气、有干货、实用性强的民间借贷专题法治课。
这场普法宣讲干货满满,包括“自然人间借贷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利息”“民间借贷利息标准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进行转贷的,借贷合同无效”“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原则上需要共债共签”等知识点,让台下居民代表听后受益匪浅。
活动现场还为浦江人民法庭“浦法驿站(法官工作室)”揭牌。“浦法驿站”取意“浦江之畔、法治为民、驿路暖心”,旨在打造集矛盾化解、普法宣传、诉讼服务、共治联动于一体的“基层司法服务枢纽”。其落地打通了司法服务下沉基层的关键点,把司法力量嵌入网格、融入民生,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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